遇害女法官任职于漯河市郾城区法院。
河南漯河市一名年仅37岁的女法官本月7日被割颈杀害,凶手是其审理的一宗交通意外案的原告。案情透露,50岁男疑犯只是因为1.8万多元(人民币,下同)的索赔额未获法院全部接纳,就对主理法官王佳佳心生不满行凶,行凶翌日畏罪服毒获救。法院对王佳佳依法办案惨遭杀害表示无比痛惜和强烈谴责。网民炮轰凶手的恶行「令人发指」。
据漯河市郾城区警方侦查,7日晚6时半接报,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地下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,警员到场时发现一名女子颈部被刀割伤,已无生命迹象。遇害女子證实是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一级法官王佳佳。
网民震惊促「严惩凶手」
翻查了相关录像,行凶者为王佳佳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(50岁,未婚)。8日凌晨3时许,警方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,被抓获时他已畏罪服毒,处于昏迷状态,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。
根据法院通报,今年4月4日,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(购于2021年,价格1800元)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微碰撞,造成轻伤,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,李某某负事故全责。
因双方和解未成,7月4日,党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.8万多元。案件由法官王佳佳承办。
经公开审理,法院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、施救费等损失予以支持,但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,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;对缺乏證据證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不予支持。7月23日,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党某某9384元。判决后,党某某对王佳佳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。
法院介绍称,王佳佳2011年进入法院工作,一直勤勉敬业,公正司法,荣立「个人三等功」,获得「郾城区先进政法干警」「先进个人」「十佳办案能手」等荣誉。2023年审结428件案件,今年至遇害前已审结271件案件。
「天呀,这是甚么世界!」不少网民对于凶手为索赔而杀害法官感到震惊,认为要「严惩凶手」,并感叹「法官成了高危职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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